自觉践行“枫桥经验”,能动化解矛盾纠纷 独家
发布时间:2023-03-30 20:14:20 来源:二三里资讯


(资料图片)

据大同政法:

近年来,大同市检察机关自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方式为抓手,始终在深悟践行上下功夫、在检察服务保障中见真章、在解民忧增福祉上求实效、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求突破,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解决所急所盼,力促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打开信访人的“法结”“心结”“情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自觉践行“枫桥经验” 能动化解矛盾纠纷

——记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办案故事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党政机关主动作为,紧抓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这一关键点,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敢于创新担当履职。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将国家司法救助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机结合,通过依法发放救助金的形式有效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隐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能动履职,锁定司法救助线索

2021年8月8日,张某林驾驶小型轿车载其母闫某英沿208国道由北向南行驶时,车辆撞上路边的树木,致闫某英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林负事故全部责任。同年12月30日,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林作出不起诉决定。新荣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起诉张某林交通肇事案时,发现被害人闫某英的父亲闫某根、母亲王某弟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可能需要国家司法救助,遂将该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依法审查,调查核实进行司法救助

新荣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受理线索后,第一时间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案件承办检察官深入闫某根、王某弟所在乡村,详细核实家庭生活状况,其家庭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政府低保金和其女闫某英的照顾,由于交通事故导致闫某英死亡,其父母的生活更加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遂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并及时发放救助金,解决了案件当事人家庭燃眉之急。

本案系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后,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多部门联动、协同履职,对农村地区低保户进行救助帮扶。在办理救助过程中,检察机关考虑到申请人年老体弱和出行不便等困难,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快速发放救助金,减轻了被救助人家庭的失女之痛和经济负担,有效预防化解了被救助人家庭的内部矛盾,切实做到了“抓前端、治未病”,让被救助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温暖、司法温情。此案的成功办理,也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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